中新网5月1日电 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决定,就《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女歌手李蕴湿身照片案件被判无罪,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出上诉。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壹本便利》06年刊登14岁女星李蕴湿身照,《壹本便利》有限公司、总编辑及印刷公司被控刊登儿童色情物品,但裁判官裁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刑事检控官决定就案件法律观点裁决,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出上诉及知会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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