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中越跨国拐卖儿童案16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4名被告因跨国拐卖20多名婴幼儿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解说】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期间,被告人黄清恒与黄曼丽相识,两人数次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中国广东省出售。
【解说】中越跨国拐卖儿童案16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4名被告因跨国拐卖20多名婴幼儿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解说】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期间,被告人黄清恒与黄曼丽相识,两人数次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中国广东省出售。
【解说】2011年,黄清恒、黄曼丽逐渐与阮氏军、阮黄玲、李亚花等20多人,组成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越南经中国广西东兴市向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或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
【解说】黄清恒说,在越南一些单亲妈妈自己养不起孩子,会主动将孩子卖给他们,他们便将这些孩子带到中国,卖给中国广东一些没有孩子的家庭,让孩子有人照顾。
【同期】(被告人 黄清恒)
我也当妈妈了 我也看他们也很可怜 但是那小孩在越南自己的妈妈不要他(们) 她们也养不了小孩 也没有老公了 后来就不要小孩 自己卖给我们 我也想如果带去中国 没有小孩的(家庭)照顾他们很好啊 我也是这样想
【解说】婴儿卖出后,被告阮氏军将所得赃款扣下自己应得的利润,余款付给被告黄清恒、黄曼丽,黄清恒和黄曼丽将所得利益平分,其他负责接送或提供帮助的被告人则得到一定好处费。
【解说】法院审理查明,从2010年至案发,上述被告人先后3次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该团伙前后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中国警方解救出11名涉案婴幼儿。
【解说】法院一审宣判,本案被告人黄清恒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曼丽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阮氏军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到1千元不等。
翟李强 李敏军 吴浩东 广西防城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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