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2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6月19日,国家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国禁毒工作成效并发布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副司长杨霆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滥用药物信息监测,科学严谨开展滥用的评估,统筹考虑防范药物滥用和公众用药的可及性,及时开展相关药品的列管工作。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李佳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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