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成都晚报消息,四川崇州市检察院近日首次办理了一起零口供贪污大案,该市原何家乡副乡长任维刚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3年8月,崇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原何家乡(现已撤并)政府副乡长任维刚在卖渔塘过程中有经济问题。该院反贪局办案人员通过查账,发现任维刚采取多种手段侵吞国家资金约20万元。任维刚在接受调查时,始终咬定自己没有乱花一分钱。
去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任维刚被逮捕。在任维刚要求对逮捕决定进行复核时,崇州市检察院聘请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此案的查办情况和证据进行了查阅,并一致同意检察院的逮捕决定。
法院在3次庭审后认定,被告人任维刚在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担任何家乡河滩地复垦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假列支和重复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17万余元,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杨辉刚谷萍周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