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副部长:商贿仍严重 要着重查处官商勾结
中国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万件 涉案金额45亿元
中新网2月15日电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2000年底至2005年3月,张恩照利用职务之便,在申请贷款、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现金、手表、房屋等折合人民币419.3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恩照有期徒刑15年。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案。2002年底至2004年12月,刘文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与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合作成立企业提供方便,伙同其妻收受现金、汇票等折合人民币50万元。2006年1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文杰有期徒刑12年。
3.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1997年6月至2000年9月,徐放鸣利用职务之便,为与其分管工作有业务关系的公司谋求利益,并接受某中介机构的请托,向某银行推荐承揽业务和购买办公用房,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15.3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徐放鸣有期徒刑13年。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郝和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医药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现金、轿车等折合人民币81.6 万元。郝和平还以装修为名,向某医药公司索要人民币20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郝和平有期徒刑15年。
5.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受贿案。1993年至2003年,匡炳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从省、市财政部门借款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8.1万元、美元5.1万元。2006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
6.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许志锐受贿案。1997年至2005年,许志锐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中外多家企业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情妇索取或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2006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许志锐有期徒刑14年。
7.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严健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资质办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2.6万元,并有337.6万元人民币、15.5万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严健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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