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公司因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带来的高额利润,国家已经开征特别收益金进行调节。征收特别收益金的收入,用于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问题。
该负责人称,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受国际市场影响。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是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价格改革、促进能源资源节约的迫切需要。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上涨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这次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0元。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480元和5020元调整为5980元和5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6460元和596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4元和0.46元。液化气出厂价格相应提高。成品油调价方案于11月1日零时起执行,天然气调价措施将于近期实施。
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的盈利水平仍然较高,为什么还要提高成品油价格?”这个问题,该负责人回答称,调整成品油价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炼油企业成品油价格大幅度低于原油价格的问题,改变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局面,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炼油能力保障市场供应。
该负责人说,这次价格调整后,成品油价格仍未理顺,炼油环节仍有部分亏损。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公司因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带来的高额利润,国家已经开征特别收益金进行调节。征收特别收益金的收入,用于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
就“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供应?”,该负责人还指出,各成品油加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努力提高原油加工量,增加成品油产量;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要增加柴油进口,严格控制柴油出口;要加强运输协调和资源衔接,保证成品油的均衡供应;要加强需求侧管理,节约用油,合理用油。这次价格调整后,一些地方炼厂会恢复生产,部分地区市场供应偏紧的局面将得到有效缓解。
此外,该负责人强调,在调整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及时研究解决成品油市场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