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和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有关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著作版权合同纠纷一案在经历了法院10个月的调查后,其最后结果终于浮出水面。昨天,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和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签订的《版权转让合同》,飞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画面支付违约金一百六十五万元,并驳回飞仕的其他反诉请求。
2007年3月,新画面和飞仕共同签订,将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所有家庭音像制品的独家权利有偿转让给飞仕,转让费为550万元。该合同还约定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飞仕一次性向新画面支付全部转让费。新画面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了所有素材,可以随时履行合同,飞仕称筹款需要时间,要新画面先交付电影母带,并称转让费将在3月19日支付,新画面在没有收到飞仕支付转让费的情况下,向飞仕交付了母带和DA88音轨带。但飞仕却突然以母带有所谓质量问题,拒绝交付转让款,并发函要求解除转让合同。新画面公司认为飞仕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起诉法院,请求判令,请求飞仕支付转让费金额30%的赔偿金165万元。
新画面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接受记者采访说,虽然飞仕在法院判决期间,多次辩称并反诉,但是有《版权转让合同》、封存提袋、收条、飞仕影音公司的函件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在案佐证,而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对于飞仕在法院判定期间,称新画面提供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电影母带字幕以及画面比例不符合约定质量等多次辩称和反诉,法院不予支持。佟洁说,如果飞仕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陈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