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陈水扁案不能直接并案
2008年12月25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今天说,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相关案件,并非追加起诉,因此应依法官法定原则,让案件依规定抽签轮分,扁案不能直接并案,媒体对审判长蔡守训批评已严重影响司法。
媒体质疑扁案主审法官一再变化,法院原拟并由原承审吴淑珍机要费案的合议庭审理,却因审判长蔡守训拒绝,才进行分案由周占春的庭中签,认为蔡守训破坏并案规则。
台北地院表示,除非特侦组这次起诉扁案是采追加起诉或移送并案审理的方式,否则蔡守训的合议庭不能越俎代庖,径行同意或拒绝并案,应依法院刑事分案要点的规定,让案件抽签轮分。
北院强调,对部分媒体不了解北院刑事分案要点规定,未详查就指蔡守训破坏规则,已严重影响司法及北院形象。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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