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裁定余政宪以新台币100万元交保
2008年11月27日 1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因南港展览馆案遭羁押禁见的台当局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日前向法院提出具保停止羁押声请。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开庭审理后,认为羁押理由已消失,裁定余政宪以新台币100万元交保。
另外,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所涉弊案,今天(27日)上午再度提讯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到案。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检察官将就机要费案、洗钱案及机密“外交”等案,要求马永成说明。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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