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向新加坡提出追讨金援弊案巨款诉讼 法院批准
2008年05月07日 1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方面已向新加坡提出追讨金援弊案所涉巨款的诉讼。新加坡高等法院已于5日批准,让台当局把诉状递交给追讨对象金纪玖和吴思材,以完成法定程序,以便法院后续召开准备庭及审查庭。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者在向法院提出诉讼案后,必须经法院批准,才能将诉状递交给被告,完成通知被告的程序,以便后续法律程序进行。
根据诉状,金纪玖持有美国护照,吴思才的通讯地址在台湾,金、吴二人在收到诉状的21天内,必须通知新加坡高等法院,他们已经接到诉状,并会对诉方的追讨款项做出回应,否则提起诉讼方可在期限内,要求法院裁定提起诉讼方胜诉。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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