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中选会”日前研拟“选举投票日前或投开票当日发生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处理办法”草案,将在12日的会议中讨论。据悉,此办法一旦通过,选举日发生“天灾”或“不可抗力情事”,“中选会”有权决定投票日。
新草案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选举日前应由“直辖市”、县市选举会报请“中选会”核准,改定投开票日或场所;投开票当日,应由各该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报经“直辖市”、县市选举会核准,改定投开票日期或场所;县市级以上选举,报请“中选会”备查。
此办法的天灾范围包括:台风、地震、洪水。但其中最关键的“不可抗力情事”,条文中并没有详细说明,因此留下伏笔。
由于选举时机敏感,台“中选会”幕僚对这项草案的研拟格外保密。但“中选会”委员最近接到这份讨论案,看了大多傻眼,痛批“中选会”幕僚“怎会老爱跟着陈水扁的节奏起舞!”此前,陈水扁曾经提过“有人建议延后选举”的说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选会”委员指出,“中选会”已公告“立委”与领导人选举的时间,公告选举日不会改变,也来不及改变;如果要延后投票时间,仍必须依据“宪法”、“选罢法”等规定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