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4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国民党“立院”党团执行长曾永权今日发表“7项声明”,包括坚决支持泛蓝18县市选委会采用“二阶段领票、二阶段投票”方式办理选务等,反击“中选会”公布的“4项共识”。曾永权并反驳泛蓝县市态度松动的传闻。
台“中选会”3日邀请各县市选委会主委餐叙。经过2个半小时餐叙后,“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发表4项共识,包括维持“一阶段投票、两阶段分桌领票”等。但由于全台仅台东县、高雄县市、云林县、嘉义县、屏东县等5个县市派代表出席,因此,外界质疑在出席率极低的状况下所达成的共识是否具权威性。
对此,国民党“立院”党团执行长曾永权、书记长郭素春、“立委”邱毅、苏起等今天召开“坚持支持18县市选委会采用二阶段投票”记者会,发表“7项声明”反击“中选会”公布的“4项共识”。
究竟何谓“7项声明”?曾永权指出,包括国民党团坚决支持18县市选委会采用“二阶段领票、二阶段投票”方式办理选务;依照“选罢法”关于分权的规定以及关于投开票所的设置与管理为地方选委会法定职权的规定,“中选会”无权干预。
声明说,“二阶段投票”已有实行经验,投票动线流畅、不容易发生投错票箱的情形、开票作业快速、投票秘密性较高;“一阶段投票”无法防堵选票外流、破坏投票秘密性、开票作业易延宕,可能发生无法预期的状况。
声明还说,地方选委会为“独立机关”,选举委员依法享有3年任期,“中央”不应恐吓要撤换委员;地方选务人员依据地方选委会的决议办理选务,是“依法令执行公务”,无违法问题。地方选务人员的考绩与当局“无关”,当局无权越过“地方政府”惩戒或处罚地方选务人员。
声明呼吁“中选会”以专业考虑,采取不易引发争议的二阶段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