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查出陈水扁用“国务机要费”购买钻戒等给妻子吴淑珍,涉及贪污;据了解,法院审理本案核对发票时,也发现吕秀莲、前后任“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及苏贞昌使用陈水扁拨给的“国务费”时,持用“显然是私人花费”的发票核销。
报道说,法院查核发票发现涉及违法核销情形,包括吕秀莲有用来购买衣服及酱菜等,邱义仁有拿来看病和买书,苏贞昌也用买家具和书等物品的发票报销。这些核销行为可能与陈水扁夫妇一样,涉及伪造文书及诈取财物的贪污罪。
至于二00五年以后接任“总统府”秘书长的游锡堃、陈唐山是否也有使用“国务机要费”,以及有无以不实发票核销情事,因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国务费”案核对发票的进度只进行到二00四年度,因此尚不得而知。
据了解,由于“副总统”及“总统府秘书长”没有特别费,陈水扁按照惯例从“国务费”中,每个月以特支费的会计科目,固定拨给“副总统”十五万元、“秘书长”二万五千元。
报道称,“国务机要费”分为不需单据的“机密费”及需要单据报销的“非机密费”,陈水扁是从“非机密费”项中“拨款”给“副总统”及“秘书长”使用,由“副总统”及“秘书长”持发票核销,“总统府”的会计单位都会在发票上注明是“副总统”或“秘书长”核销的。
据披露,“副总统”吕秀莲报销“国务机要费”的发票,包括到大卖场买高丽菜,甚至三十元的酱菜、菜心罐头,以及到SOGO、新光三越百货及服饰店购买衣服,还有到便利超商买电话储值卡等。
邱义仁报销的发票,内容多是到台大医院景福门诊看病挂号费及部分自负额费用,还有到诚品书店买书的发票;而苏贞昌的发票则有到大卖场买家具、柜子及书店买书。
“国务费”案检察官陈瑞仁起诉了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现任“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等四人;并将陈水扁列为贪污及伪造文书罪的共犯,涉嫌与吴淑珍共同诈领“国务机要费”一千四百八十万余元纳为己有,并以从事“秘密外交”工作等虚构理由卸责。因陈水扁享有不受刑事追诉的法律保障,将待罢免或解职后再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