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陈水扁家庭疑涉洗钱公文案遭检方起诉后,因为陈水扁与叶盛茂说法不一,台北地检署今天分别传唤两人应讯调查。承办主任检察官郭永发先讯问叶盛茂后,待陈水扁抵达侦查庭后,随即让两人进行当庭对质。
扁将公文定调“情资报告”
据悉,在双方对质过程中,陈水扁将看到的公文定调为“情资报告”,否认隐匿公文;而叶盛茂则坚持交付公文正本的说法。由于这份由台湾“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制作的极机密公文有发文字号,也有受文机关“最高检察署”,检方将会慎审研究本案可能碰触的“情资”属性,以及机密等级的核定问题,据以认定有无“泄密”刑责。
中午对质结束后,陈水扁表示,检察官特别交代上午的侦查内容已列为机密,要求证人和律师不得对外公开陈述。陈水扁说完随即搭驱车离去,而叶盛茂走出侦查庭时也强调检方要求保密。
检方在将近2个小时的充裕时间内,先行讯问叶盛茂,据了解,叶盛茂说明之前在检方调查隐匿公文案时,为何表示忘记,后又说不知公文去向,叶一改之前的说法,表示他在2006年底和今年2月间,分别将两次有关陈水扁家族的海外资产情资,以口头报告和亲自面交方式面报陈水扁。
是情资?隐匿部分仍难脱身
上午,陈水扁抵达侦查庭后,叶盛茂与陈水扁两人分坐在侦查庭后方靠墙的长椅两侧,先由作证的陈水扁在应讯席上签名具结,随后检察官针对公文的流向询问陈水扁。据悉,陈水扁的说法,与本月3日在办公室召开记者会的说法雷同。
陈水扁证称,他是有看到叶盛茂面告的“情资报告”,但并没有看到什么公文。但叶盛茂则清楚描述在今年2月间交付公文的时间、地点。
据悉,未来检方将会确定这份公文的机密等级属性,以厘清泄密罪构成的主体。岛内法界人士表示,如果争议的这份公文具有机密等级,叶盛茂将有可能触犯泄密罪,而陈水扁则是泄密案的共犯;如果这份公文最后确认仅属“情资”性质,对叶、扁来说,应不致构成泄密刑责,但隐匿公文部分仍难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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