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06年在金控合并案投下震撼弹的“中信金”插旗兆丰金不法案件,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曾益盛对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法人金融处总经理兼香港分行总经理陈俊哲、前策略长林孝平等六人,涉嫌违反金控法及证券交易法等罪,预订下周侦查终结。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据检方调查,“中信金”购买海外结构债,是假藉海外投资方式,插旗“兆丰金”,从事非常规交易,不但涉及违反“金控法”、“证交法”,同时也有背信罪嫌。而“中信金”结构债案,潜逃海外遭通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副总经理兼策略长林孝平、法人金融处总经理陈俊哲,以及在押的财务长张明田、实际执行的副总经理林祥曦和法务长邓彦敦等人六人涉嫌重大,被检方列为重要的决策及执行角色。
另外,林孝平还在插旗兆丰金前夕,大量买卖股票涉嫌内线交易。而辜仲谅好友毕浩丹、“中信银”秘书林珊如等九人,涉嫌在案发后,协助辜仲谅等人藏匿130箱帐证资料,涉嫌湮灭证据,检方在全案侦查终结时也会一并交代。
检方调查,“中信金”并购兆丰金是辜仲谅既定的决策,“中信银”是负责资金的调度运作,至于“中信银”委托香港分行与香港“红火”公司的境外交易结构债,完全是假藉投资插旗兆丰金。而且该笔交易赚进10亿余元的利益,应已进入了辜仲谅私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