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今日(12日)就08年北京奥运圣火在台传递问题指出,奥运圣火在台传递有关旗、徽、歌的问题,要遵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来执行。
在今日的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到,“奥运圣火的谈判处在僵局,台湾方面表示主要是卡在旗帜问题上,在11日明确表示如果旗帜问题不解决,他们不会妥协,拒绝奥运圣火赴台,大陆方面对此有什么看法?”
李维一指出,关于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今年2月份两岸的奥运会有关组织本着奥运会的宪章,经过平等商谈,达成了四项共识,并报经国际奥委会批准,4月26日公布了火炬的传递路线。但是,因为台湾当局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横生枝节,推翻了共识,但是,因为考虑到广大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能够到台湾传递,台湾的奥运会组织也希望进一步沟通,所以两岸奥运会组织继续就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进行沟通。
李维一说,据我所知,北京奥组委并没有提出新的要求。因为关于圣火传递,奥运会活动场所挂什么旗帜的问题,国际奥委会是有明确规定的。奥运圣火在台传递,有关旗、徽、歌的问题,当然要遵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来执行,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而且在今年2月,两岸奥运会组织达成的四项共识,台湾方面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承诺。我们还是希望台湾当局真正地从满足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不要从政治出发,制造新的政治障碍。应当执行两岸奥运组织经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有关共识,促成奥运圣火到台湾的传递。 (据中国台湾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