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3: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8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
根据《通知》,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逾期记录已上报征信部门,予以更正。
阶段性支持措施适用范围为:受到涉雨涉汛灾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企业和职工;受灾情影响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等。受灾企业和缴存职工提出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将与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对接核实。据了解,这一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记者 刘超制作乐小敏)
责任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