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来自江苏阜宁县的老乡,在北京先自残手指再找高档轿车碰瓷,连续敲诈多起,11月29日三名被告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
2007年4、5月间,曹某与来北京务工的戴某和马某相继结识,后在曹某指使下,三人谋划采用碰瓷的方法赚钱。
在碰瓷手法上,三人可谓大费周章。曹某事先买好麻醉药,然后将戴某和马某的拇指麻醉,之后用钝器将其砸成粉碎性骨折。在人迹稀少的郊区路面,当红灯亮起,高档轿车停车的时刻,已经被砸碎手指的人,会骑一辆自行车突然刮擦轿车,当司机下车与他理论,他便以没钱为由耍赖,导致司机情绪失控,一旦发生身体接触,他便就势倒地声称受伤。当公安机关介入后,会鉴定碎指者为轻伤,那么司机就将面临或者私了、或者拘留的两难境地,很多人不得不向自称碎指者老板的曹某支付巨额的私了费用。
从2007年4月到6月,三人以这种手法相继作案7起,涉案金额近9万元。
在法庭上,第一被告曹某矢口否认自己参与敲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拒不承认。
另两被告戴某和马某态度良好,他们一致声称自己是受到曹某的指使。三人中年龄最小的马某,今年10月份刚满18岁,由于作案时还未成年,可能获得从轻处理。四名受害者上庭作证指证疑犯。因涉案人员较多,证人较多,法庭经过三个小时的庭训和辩论宣布休庭,未作出宣判。如果敲诈勒索的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10年以下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记者:王玉平、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