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昨日传来信息,根据原告张丽芳(化名)的申请,该院作出人身安全;っ袷虏枚(俗称“人身保护令”):“禁止被告华阳(化名)威胁、殴打妻子张丽芳……本裁定有效期3个月,送达后立即执行。”根据此“人身;ち睢保谟行谀谌绻┍┓郊绦拧⑴勾蚧蛘咄彩芎θ思捌浼沂,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睢⒕辛舻认喙卮Ψ。据悉,这份裁定是我省发出的第一份“人身;ち睢薄2008年8月6日,我国第一份“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签发。
长期保护有效期为3至6个月
家住河西的张丽芳与华阳结婚多年,张丽芳于今年9月3日以华阳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张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事激怒了丈夫,9月8日晚,已经与华阳分居数月的张丽芳在其娘家附近散步时,被华阳拳打脚踢致其遍体鳞伤。
第二天上午,被打后的张丽芳到岳麓区人民法院向法官反映其被丈夫殴打的情况,并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さ纳昵搿N槊魇率,承办法官到当地派出所对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根据原告的申请,以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形式向当事人发出“人身保护令”。
当法院将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送达张丽芳手中时,张丽芳称“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法律保障,再也不怕丈夫来袭击了”;而华阳收到法院的裁定后,当即表示“我以后再也不会打她了”。
据了解,“人身;ち睢痹诜缮铣莆松戆踩;げ枚,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げ枚,紧急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15天,长期保护裁定有效期为3至6个月。人身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开辟家庭暴力防治新途径
家庭暴力问题正逐渐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高度关注,遏制“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据悉,催生“人身;ち睢钡氖恰渡婕凹彝ケ┝橐霭讣罄碇改稀罚谩渡罄碇改稀酚勺罡呷嗣穹ㄔ褐泄τ梅ㄑа芯克芯恐贫ú⑾路,供各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照。
岳麓区法院率先尝试运用司法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人身;ぃ潞蟪头J┍┱咦湮虑氨;な芎φ撸倭斯夜槿爰彝ケ┝Ψ乐蔚男峦揪,也得到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
承担协助执行重任的当地派出所承诺将该案的协助执行纳入当地片区民警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当事人的监督保护,并及时向法院承办法官反馈信息。当地街道办事处则对岳麓区法院的这一新举措表示积极支持,街道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以前法律的缺位,政府机关不方便介入家庭暴力问题,许多到街道反映情况的受害人都无可奈何。此次法院以司法手段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并给街道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一项利民、为民的善举。(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舒秋膂 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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