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的房子,租的;开的车,租的;家里摆放的植物,租的;孩子的玩具,还是租的……眼下,我们身边就有这么一群人热衷于过着这“租”来的生活。他们并非是买不起这些东西,而是抱着“不求一生所有,只求曾经拥有”的实用想法,花不多的钱来享受更好的生活。
在我市一家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石先生是“奔四”的人了,但眼下他仍带妻小租房过日,偶尔租来不同牌子的轿车代步!拔颐且话闶侨侥昃突淮Ψ孔,毕竟常换换环境挺有新鲜感的,就像总在住新房一样!笔壬樯芩,租车则能满足他时常换车“玩”的愿望!坝肼虺迪啾龋顺敌涂梢运媸备,连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都是租赁公司负责。当然,罚单还是要自己交的!笔壬ψ潘,租车的生活比较省心,很适合他这样喜欢“玩车”的“车迷”。此外,“租生活”也让身为户外旅游爱好者的他节省不少,“购买全套背包、睡袋、帐篷、防潮垫等装备要花上千元,而租一套装备每天只需花几十元。我的装备使用频率低,一算账,租既能保障使用又划算!笔壬。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像石先生这样享受“租生活”的人为数不少,租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有需要应酬,却又嫌衣服太贵而租礼服的;有喜欢花花草草,却又不太会摆弄而租来在家里摆放的;有爱美又喜新厌旧,租来首饰换着戴的;有给孩子租来不同儿童玩具,避免浪费的等等。在网上,一些诸如“租客网”、“租租网”等网站也都颇受欢迎。但与以前“买不起才租”的情况不同,这些热衷“租生活”的群体大部分并不是捉襟见肘的低收入者,而多是年龄介于25岁至40岁的都市白领,“租”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实用的生活方式。
对此社会学专家认为,“租生活”的流行是现代年轻人消费观逐渐转变的一个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人既要求生活多元化,又追求成本最低化的实用主义观念。而“租生活”就是对一些商品不再追求“所有”,只求“使用”,从而可以选择更多的消费品、满足自我需求的一种方式。而有关法律人士则提醒,租赁一般容易因物品出现损坏而产生纠纷,因此“租客”们在签订租赁协议前,应该对承租物进行仔细检查,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现纠纷的责任分担等问题应进行明确,且要注意保留相关租赁凭证。(孟楠)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