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版“许霆案”开审 4名到庭律师作无罪辩护
2008年04月17日 09:40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被称为宁波版“许霆案”的唐氏兄弟利用银行ATM机系统故障转账取款案(本报4月10日一版曾作报道),15日下午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月28日至29日,唐风军、唐风光兄弟俩利用银行ATM机系统故障,通过银行卡分21次共转账225万余元,并提取现金58.95万元,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宁波市检察院指控唐氏兄弟犯盗窃罪,涉嫌数额为恶意转账总数225万余元减去第一次因操作失误转账的49.49元。唐氏兄弟共聘请5名辩护律师,当日出庭的4名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称唐氏兄弟是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真实密码在ATM机配合下完成取钱的,不属于盗窃行为。公诉人认为唐氏兄弟明知自己卡内仅有几元钱,却疯狂转账将巨额资金占为己有,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法律定义。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作者: 曾祥生 胡珊)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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