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规定:送水工上门送水不得光膀子
2008年03月20日 10:3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4月1日起,销售桶装水的水店将有专门的行业管理规范。昨天,北京冷饮食品协会发布了首个《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水店要为客户建立送水档案,送水工须佩戴“健康证”上岗,不得光膀子、穿拖鞋送水上门。
据统计,目前北京已有近180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全市销售桶装水的水店已达8000家,从业人员三四万人,每年把1亿多桶水送到消费者家里。但是“水店的总体形象比较差、有些水店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更谈不上办卫生许可证和送水人员的健康证、假冒桶装水和卷款逃走现象时有发生等”。
《管理规范》规定,无论是专营水店还是经营食品的食品店、便利店、商贸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都必须获得“桶装水销售经营项目”的许可,要便于消费者监督查验。
同时,水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且严格区分水店经营区和生活区,送水工须佩戴《健康证》上岗,尤其是夏季为消费者送水上门时不得穿挎篮背心、光膀子、穿拖鞋,送水进户提倡穿戴一次性鞋套。
从4月1日起,经销桶装水的水店须按照这一规范开店,否则将要求整改。 (记者廖爱玲)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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