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逃避债务达11年之久的四川省蓬安县人李均,再次上演了一场荒唐的闹剧。为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李均竟拨打110报警。真相大白后,李均不得不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1995年5月,蓬安县个体工商户蔡庆与农民李均达成协议,李均在蔡庆处购买水泥,看货定价。李均提货时若无现金可以赊购,但必须尽快付清。随后半年,李均多次在蔡庆处购买了大量水泥,除支付了部分现金外,尚欠蔡庆货款1.98万元。蔡庆多次催收欠款无果,一纸诉状将李均告上法庭。1996年6月,蓬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均偿付蔡庆货款1.9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均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1996年8月,蔡庆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执行法官找到李均时,其承诺在一周时间内履行义务,并当即作出了书面保证。承诺期满,执行法官却找不到李均了。执行人员多次到银行及李均居住地查找,始终无法查找到其本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几年中,李均与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迷藏”,逃避法律义务达十一年之久。
2月14日凌晨,蓬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成超林接到李均在家的举报电话。他立即召集办案法官并亲自带队火速赶往李均住处,将李均当场抓获。李均先声称曾向蔡庆支付了部分债务,但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随后又以无钱支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上午8时许,见所有借口均无济于事,李均扬言“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就对谁不客气”,其家人也多次对执行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李均还以法院执行不公、违规办案、偏袒蔡庆等为由,煽动围观的30余名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挠执行。执行人员耐心向围观人员宣传法律、阐明真相,但收效甚微。9时许,执行人员决定将李均带回法院进一步做其思想工作,但李均及其亲属仗着人多势众,对执行人员进行抓扯,并以法院人员动手打人为由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110民警迅即赶到现场。执行人员向其说明了情况并出示了相关证件及案卷后,民警协助执行人员将李均强制带到了法院。随后,执行人员对李均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指出了其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地讲理释法,李均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上午11时,李均电话叫其家属送来现金,当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作者:李良俊 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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