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内公厕对外开放,市政管委首次研究制定鼓励措施,这些单位也有望获得资金支持。
昨天,市政管委下发通知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饭店、旅馆、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加油气站、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及长途汽车首末站、地铁城铁车站、高速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应当在营业时间内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其他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附属式公厕,具备条件,逐步开放。
市政管委环卫设施处处长马康丁介绍,本市曾经在2003年下发通告,提倡公共场所的公厕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经过几年的实际运行后,为了鼓励公共场所的单位公厕向公众开放,各区县市政管委目前正在调研制定辖区内公共场所内厕所对外开放使用的工作方案和鼓励措施,是否进行资金补贴也是目前考虑的内容之一。(记者贾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