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两个厂房作为制毒工厂,在两个月内制造了近50万粒新型毒品“麻果”,大量销往广州的娱乐场所,被一些追求“另类”的青少年消费。昨日上午,马荣等6人制售毒品团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马荣被判死刑。
据悉,本案是目前广州法院审理的“麻果”数量最大的案件。
该团伙首犯马荣本是广州的水果商人。2005年1月,马荣听说“制‘麻果’能赚钱”,指使同伙先后租了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两个厂房作为制毒工厂,同时又购买了压片机等制毒设备。同年2月,马荣向熊家武提出购买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毒品作为制造“麻果”的原料。2005年3月,马荣和同伙聘请了专业制毒技师,开始制毒。同时,马荣还出资买车用来运送毒品。
法院查明,2005年3月9日至4月18日,刘庆伦、张驰按照马荣的指示,先后4次驾驶面包车从佛山市运送“麻果”共48.1万粒到广州市,交给王超。
2005年3月14日至4月19日,马荣则指使王超分六次贩卖“麻果”共47.9万粒给“阿新”等人(另案处理),共牟利约200多万元。这些“麻果”大都被销往广州的各种娱乐场所。
2005年4月下旬,马荣打算扩大产量,再度购买制毒原材料交给王超藏匿。后王超被警方抓获,供出了同伙的踪迹。4月26日、27日两天,该团伙其他五名成员先后落网。警方在他们各自的住所内均搜出了大量制毒原料,仅仅做了两个月毒贩的马荣在自己的奔驰车上被警方抓获。警方还在部分被告人的家中搜出了猎枪。
广州中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马荣判处死刑。熊家武等5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到16年有期徒刑。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穗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