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雄踞广州市房地产30强企业首位、素有广州房地产业“龙头老大”之称的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高层出事的传言得到证实———昨天,城建集团原董事长李飞因涉嫌受贿100多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重病在身的他虽然有医生全程陪护,仍不能支持到庭审结束。
现年54岁的李飞神情疲惫,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因为听力不好,昨日在庭上,李飞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勉强听清公诉人的提问,还不时以眼神询问律师该怎么回答。
在随后的举证过程中,法官发现李飞表情痛苦,他说“胸闷”,李飞的辩护律师连忙告知审判长“他身体不好”,审判长后宣布暂时休庭5分钟,由全程陪护在法庭外面的医生给他服药救治。
服药后,李飞仍然没什么精神。经审判长和审判员商议后,认为出于对李飞身体状况的考虑,遂宣布暂停审理,择日再开庭。
李飞,山东省荣成市人,2000年开始担任城建集团董事长。之前任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今年6月26日被刑事拘留,7月5日被逮捕。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李飞在担任天河区副区长、城建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万多元、港币38.8万元、美元2万元、英镑5000元。
涉贿清单
“帮衬”酒家老板“关照”房产客户
据指控,李飞涉嫌受贿的事实共有6项:1992年至1993年,李飞担任天河区副区长,分管城建工作,当时,张某某的天河南岗渔港酒家被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张某某找到李飞帮忙,李飞为该酒家延缓拆迁提供了帮助。
1996年,时任天河区副区长的李飞在南岗海鲜城酒楼负责人秦某办理该酒楼报建装修手续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2000年至2006年,李飞利用职务便利,在郑某的广州市新创举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获取城建集团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项目以及承接城建集团工程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2001年至2006年,李飞为承租城建集团房地产从事酒楼经营的秦某在减免租金、续租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李飞还受秦某之托为秦某的弟弟秦某杰购买城建集团的商品房提供打折优惠。
2002年至2007年,李飞在广州昊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实信装饰有限公司与城建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过程中对上述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
2006年至2007年1月,李飞在海珠区长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某某与其洽谈承租城建集团江南新苑最后一期用地的过程中,收受了曹某某贿送的礼品。(记者 吴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