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十日电 黄健、傅克琥、王争鸣、俞金宝等监所工作人员在罪犯周正毅被羁押和服刑期间,违规为其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八月十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他们有期徒刑。
二OO三年九月,上海农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次年六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折抵判刑前羁押时间,周正毅于二OO六年五月刑满释放。在周正毅被羁押及服刑期间,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等监所管理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便利,违规给予周正毅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单独和伙同其妻收受钱财人民币四十余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健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黄健之妻吴伟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海提篮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傅克琥收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七点七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处傅克琥有期徒刑两年。傅克琥被认定有自首情节。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一处原处长、刑务部部长王争鸣收受钱财四点一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王争鸣也被认定有自首情节。
上海市二中院还查明,上海提篮桥监狱某队原教导员俞金宝在周正毅服刑期间,介绍其妻承接周正毅亲属住宅装潢工程以牟利。法院以徇私舞弊减刑罪一审判处俞金宝有期徒刑两年。
据悉,以上涉案的赃款、赃物均已被退缴。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周正毅在出狱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