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受关注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第一案”在东城法院进行庭前询问。原告出租车司机诚师傅与被告毕女士因对修车过程中发生的误工费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而闹上法庭。法庭上,虽经法官努力调解,但双方仍没能达成合解意见。
今年6月28日,诚师傅与毕女士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当场毕女士承认负事故全部责任。毕女士支付了诚师傅150元的误工费并答应随后再支付汽车修理费。诚师傅讲,他将车送到修理厂后,就主动打电话、发短信和毕女士联系,但毕女士一直没有回复,这样造成他提车时间耽搁了5天。随后毕女士给他发来短信,两人到修理厂提了车,毕女士也付了600元修车费,但没有支付这几天的误工费。诚师傅为此将毕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车份儿钱、误工费共计1150元。同时,诚师傅的双班司机刘师傅提出了相同的诉求。
被告毕女士则在法庭上说,她在事故现场已经一次性支付过当天误工费150元,诚师傅在现场不愿报警,也没说自己是双班司机,且已经填了快速处理协议。诚师傅修完车就可以先行垫付把车提出来,再向被告保险公司理赔,但是诚师傅却因自己主观原因,没有及时把车从修车厂提出,这部分损失纯属是他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故误工赔偿不应该由被告承担。
因调解不成,法院宣布择日宣判。(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