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突然病故,留下的大量房产惹来了妻子和情人一场“战争”。为争夺名下的房产,情人所生之女将父亲的原配夫人及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告上了法庭。女孩如何证明自己是死者的亲生骨肉?在父母没有婚姻这张保证书的情况下,非婚生女的继承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女子将父亲原配告上法院
张林是南昌市的一名生意人,多年来一直和女友李虹同居生活,他们在1996年生下了女儿张倩。2003年12月,身体一向健壮的张林突然因急病去世。张林在与李虹同居前结过婚,妻子郑英为他生了5个子女,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几年前,张林家里因房屋拆迁得到了七套公寓,一直由妻子郑英打理。
张林去世后,张倩母女的生活日益困窘,遗产成为不得不正视的问题。然而,张倩母女几次找郑英谈判,都遭到冷嘲热讽,对方根本不承认张倩是张家的人。经过几番斟酌,女孩在2006年7月将郑英及父亲的另5个子女一同告上了法院。
我应当享受父亲的遗产!
张倩向法庭提出,母亲李虹与父亲张林从1995年便开始同居生活,次年生下了自己。
张倩认为,虽然父亲和母亲没有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但自己也是父亲的亲生女儿,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张倩向法庭提供了一家三口的几张生活照,还有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无法证明张倩是张林女儿
对于张倩的提法,郑英说道,张倩说她是张林的女儿纯属一面之词,因此就无权继承张林的遗产。照片并不能证明张倩是张林的女儿。
对此法院依法行使释明权,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做亲子鉴定。张倩于2006年9月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但郑英及几个子女都表示不同意。
“二奶”女儿分得一套房屋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张林与李虹从1995年就在一起同居生活,这期间他们完全有受胎生育张倩的可能。郑英及几个子女虽然对张倩提出的证据有异议,但并没有提出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因此确认张倩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推定张倩系张林的非婚生子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将张倩所要求的一套65平方米的房产归其所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陈良谋 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