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一人走夜路,竟被胆大的6名歹徒抢劫杀害。6月22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左茂奇、廖志平、罗红、谢志刚、罗志沙、卿巧生抢劫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左茂奇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志平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4名被告人也均判处了3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12月,6被告人先后在邵阳及长沙市抢劫作案4次,抢劫5人,抢得现金及手机、摩托车等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500余元,抢劫中致1人(系警察)死亡,1人轻微伤。2006年11月30日凌晨2时许,6名被告人带着仿制军刀、铁棍等作案工具乘出租车窜至邵阳市酒厂大门附近下车,先抢劫一出租车司机李某200余元及手机1台。此时,6被告人发现加班回家的被害人龚德刚(派出所民警),于是廖志平上前持刀问龚要钱,其余被告人随后一齐冲上去持刀围住龚德刚,几人分别刺了龚几刀。龚德刚受伤倒地后,6人搜取其钱包1个及1台手机后逃离,龚德刚受伤后因无人施救而死亡。(作者:徐虹 谢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