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打工妹小玲(化名),偷走同事的3200元,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盗窃。法律援助律师王卓调查后发现内中另有隐情——原是无钱堕胎,而一时起意。
去年11月,在武昌某咖啡厅打工的小玲,被检方指控其盗窃了同事的3200
元。因她未满18周岁,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小玲含泪告诉他:她与男友同居怀孕后,被男友抛弃。她不敢告诉家人,又实在无钱堕胎,她越想越害怕。恰巧,同事带着的一笔现金“露了财”,她于是壮着胆子将钱偷走,去作了流产手术。
开庭时,王卓将这一情况进行了充分阐述,同时指出,小玲系初犯,她因刚作过流产手术、身体状况较差,不适宜羁押。
法官采纳了律师的上述辩护意见,对小玲单处了罚金4000元。 (记者金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