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披露: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于今天凌晨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齐二药”。这是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局指示,依法对“齐二药”违法行为的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通知称,“齐二药”生产销售假药,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要求黑龙江省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齐二药”生产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等五种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拟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齐二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