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中国目前已有10个省级人民检察院、52个分州市人民检察院、305个基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其中湖南、浙江、贵州、湖北等省实现了在全省统一更名设局,检察力量得到充实。
据人民日报报道,2005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要求,在2006年6月底之前,全国地方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完成这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强化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具体承担侦查和综合指导等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事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一项重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分州市级以上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基层院都应尽快设立反渎职侵权局。各级检察院要把反渎职侵权机构和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抓紧研究制订改革方案,解决本院及下级院反渎职侵权局的设立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建设等问题。(裴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