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北京市朝阳法院了解到,辽足因拖欠巨额场地租赁费,被北京奥体中心告上法庭。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诉称,辽足在将北京作为主场期间,在该处租赁比赛场地,拖欠原告的租金和违约金,请求法院判令辽足支付场租和违约损失共计人民币257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辽足曾于2003年将北京作为甲A联赛的主场,曾于2002年2月21日与奥体中心签订了一份《体育场租用合同书》,双方约定,若辽足提前撤离解除合同,要按场租和场数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奥体中心损失。
在合同履行到2003年5月,辽足欠交租金后,提前撤离场地。针对辽足的违约行为,奥体中心声称已多次协商,而且辽足也多次承诺一定支付所欠费用,但至今仍未履行承诺。(李思 万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