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兰州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刘呈军)今天上午,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去年以来,备受关注的原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原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原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玉舜、原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勋四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杨在溪,一九九七年三月起任兰州市副市长。经查实,二OOO年至二OO四年期间,杨在溪利用职务之便及主管城市建设工作之机,共收受人民币一百三十一万元、美金四千元、港币五万元,经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在溪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鉴于杨在溪涉嫌受贿犯罪,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郑卫民,二OO一年任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经查实,一九九八年至二OO三期间,其利用审批资金、核销企业呆(坏)账的权利,先后收受人民币三十二万元。此外,根据检察机关查获扣押的钱物,郑卫民对其二百三十三点八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二OO三年十二月,郑卫民因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依法逮捕。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卫民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玉舜,二OOO年一月任兰州市代市长,同年三月任市长,二OO二年一月起先后担任甘肃省人大副秘书长、秘书长。经查实,其在担任兰州市市长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美金六万元。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玉舜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撤销其甘肃省人大秘书长职务、罢免其省人大代表职务,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纪勋,一九九六起任兰州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二OO一年起任兰州市人大副主任。经查实,其在任兰州市建委主任期间,先后收受人民币十八万元及一千六百元的购物券。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纪勋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建议依法撤销其兰州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罢免其兰州市人大代表职务。
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润康在会上说,自去年以来,该省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就达一千七百四十二起,涉及二千零八十八人,其中地厅级干部有十七人、县处级干部一百七十三人,有八十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王润康在此间表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甘肃省委严惩腐败的力度和决心,当前,要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做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降低腐败发生的机率,使干部健康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