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近日判决,今年获得奥斯卡奖的男演员摩根·弗里曼有对以他名字命名的域名(www.morganfreeman.com)的所有权。
弗里曼对一家名为Mighty LLC的公司提起控诉,称该公司注册了该域名,并以此吸引网上用户并谋取商业利益。联合国仲裁员称这家公司还未对判决做出回应,他说用“Morgan Freeman”作为一个网络域名有混淆误导之嫌,会让人误认为该网站是佛里曼主持或赞助的。
弗里曼今年二月凭借在《百万美元宝贝》中的演出赢得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他于1964年加入美国演员协会,去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他的姓名商标,这项申请仍在审批中。
很多名人已经通过联合国仲裁委员会赢回了他们姓名的网络版权,如朱莉娅·罗伯茨、麦当娜、妮可·基德曼、帕米拉·安德森、皮尔斯·布鲁斯南和卡门·伊莱克特拉。
任何人都可以用几美元就注册一个域名,这导致了“域名抢注者”的出现。建立于1999年的联合国仲裁机构允许那些对域名有所有权的人收回域名,而不需支付昂贵的法律诉讼费和大笔金钱。(王闻俊/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