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指出,依法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有效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关方面应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依法引导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据人民日报消息,顾秀莲是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座谈会上发表上述讲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今年2月28日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顾秀莲指出,可再生能源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为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制度保障。
她说,为使这部法律在施行之日起就真正得到有效实施,希望国务院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依法抓紧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赵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