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六月一日电 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具有明显的现实可行性
中新社记者陈国华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今日在香港正式拉开帷幕。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可行性进行前瞻性思索,不难看出,泛珠三角合作基础好,前景的确极为广阔。
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东盟等国际上成功的区域合作来看,区域合作应符合四个前提:一是处于“龙头”地位的核心区必须有足够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增长力;二是各地区之间有互补优势,并存在经济落差;三是地理上相互毗邻,合作历史渊源流长;四是必须形成利益共享、成果多赢的共生型协作机制。
对泛珠三角而言,处于“龙头”地位的核心区是粤、港、澳大珠三角经济圈。随着CEPA的进一步实施,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大珠三角城市群,将由现在的城市黄金圈沿东西海岸线延伸至湛江和汕头,发展为华南大都市连绵带。那时,该区域的经济集聚程度将大大提高,产业结构将大大优化,综合竞争实力将大大增强,成为“泛珠三角”无可争议的经济中心。该经济中心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对周边来说都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增长力。
有关经济学家称,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就内在动力来说,区域内地区之间在地理区位、资源或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发展水平等方面要有一定的差异性;有差异性才有可行性;在一定范围内,差异性越大,互补性越强,可行性就越大。
在这一点上,“泛珠三角”经济区域相对于中国国内其他经济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从“小珠三角”到“大珠三角”再到区域内其他省区,三大地带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
地理区位上,东、中、西部区域特征明显。香港是亚太金融、物流和信息中心,澳门与欧盟和葡语国家联系方便,广东毗邻港澳,唇齿相依。如果以“大珠三角”为内圈和核心圈,第二圈则为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等沿海和与“大珠三角”相邻的省区,第三圈就是“九加二”的其他省份。
资源上,“大珠三角”的优势在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其他省区则有相对丰富的水电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旅游资源。
产业结构上,在“大珠三角”区域内,“港主服务、粤主制造”,澳门也是以服务业为主;在“泛珠三角”区域内,粤港澳具有较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和较强大的加工制造业,其他省区在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传统制造业和旅游业,以及特色农业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三从历史交往来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交往合作频繁。据不完全统计,“九五”以来,仅广东与八省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金额就达六千多亿元人民币,合作项目超过一万个。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之间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有着很好的基础和条件。
至于合作共赢方面,泛珠三角的合作对于粤、港、澳来说,是拓展发展的腹地;对于其他八省来说,是承接辐射,提升产业,寻求发展平台。这是多方共赢的合作,所以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多方的响应。
相信在四个前提皆备的基础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终将会迎来区域经济繁荣共生的一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