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大河报报道,因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日前,河南省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原主任韩某、前两任核算处处长冯某和张某、副总经理谷某被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1998年7月至8月,韩某伙同河南省石油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某(已死亡),挪用公款600万元。1994年9月,冯某伙同陈某挪用公款6600.2万元用于某公司的油品经营等活动。1994年至2000年,韩、谷二人私分国有资产334.083万元。
1993年至1997年,韩、冯、张三人用河南省石油总公司平价油加价销售形成的价差冲减成本,虚增利润,将多提的效益工资、企业集体福利等共计2340.4万元私分掉,两次合计私分公款2600多万元。(郭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