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北京青年报消息,北京市一中院昨日对当红少年作家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圈里圈外》的人物关系,并在12个主要情节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不久前,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在故事情节、人物特征、语言风格等方面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为由,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作者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庄羽称:其于2002年11月创作完成了小说《圈里圈外》,并于2003年2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庄羽发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等,抄袭多达100余处。为此,庄羽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一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作品《圈》发表在被告郭敬明作品《梦》之前。法院认定,被告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中剽窃了原告作品《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原告作品《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侵权作品《梦》得以出版,其行为存在过错,除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与被告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北京图书大厦公司进货渠道合法,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图书的责任。
链接:郭敬明和庄羽
郭敬明:男,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影视工程专业学生。主要作品有:《爱与痛的边缘》、《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这几本书同时登上全国文学类畅销图书排行榜,其中《幻城》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销量均达到百万册以上,春风文艺出版社已买断其在大学期间作品的版权。郭敬明在《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上2003年位列第97位,2004年位列第92位,为“最年轻入选者”。他从小学开始写文章,高中开始比较正式的创作。从大一开始出版《幻城》引起轰动,其逐渐成为公众人物。
庄羽:女,上世纪70年代末生人。曾在北京做过记者、编辑。已出版作品《半张脸》、《不是我说你》、《圈里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