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省渎职犯罪案件近年呈上升趋势,这些被称作“不入腰包的腐败”的案件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余亿元,影响巨大,引起省党政部门、检察机关高度重视。
据湖北省检察院统计,2000年至2003年,全省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942件108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数3年上升75%,331件滥用职权案、274件玩忽职守案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1.9亿元。
如湖北省民航局原局长吴顺义玩忽职守造成损失2900余万元案;如五峰县专职安全员陈绍忠8次检查整改矿井,仅下井一次,该矿未获恢复生产通知即大规模生产,导致发生死亡9人、重伤1人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渎职犯罪案件引起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副书记3年对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先后10次批示,省委办公厅还3次以督办通报形式下发批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汉明分析,由于权力缺乏应有制约,“决策失误不犯法”、“改革开放难免交学费”等观念错位,立案、取证难,立法不完善四个原因,“不作为”、“不把关”、“非科学决策”的行为,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记者余凯、通讯员周泽春、韦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