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日报道称,中共历史上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昨天正式颁布。尽管官方预计这部条例将对遏制官场腐败、特别是“一把手”的腐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有学者指出,条例重在要能得到真正的贯彻。
监督条例共47条,系统地规定了中共各级党委、纪委和普通党员的监督地位、权力,以及监督的重点、途径和办法。
报道援引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教授何虎生的话说,这部条例的特点是动员全党,特别是各级纪委主动监督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实际上就是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使事前监督成为可能,以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他说,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这部条例确实与中共以前颁布的反腐规定有很大的区别。例如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就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遵守党委会民主投票来决定人事任命等重大问题的原则,这必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各级“一把手”滥用权力的行为。
报道同时指出,不过,何虎生还称,中共过去在反腐败问题上也有诸多规定,但多数都形同虚设。但条例的出台毕竟为监督“一把手”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条例的贯彻必将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何虎生说,从这个意义上看,条例对中国民主进程的作用还是十分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