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0日电 台湾当局“经济部投审会”将大幅放宽台湾地区研究机构或企业可以自大陆引进技术赴台的产业项目,将从过去表列的十多项改为只要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者都可以引进,并且不再规定只能经第三地间接引进岛内,直接引进也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投审会”也将放宽没有事先报备、非经许可而赴大陆投资的产业,只要合于一般类投资项目,并非遭禁止类项目,未来在遭受处罚后,不必撤回资金,只要再依规定向“投审会”补报备,就可以在大陆进行投资。
“投审会执行秘书”黄庆堂昨天表示,“投审会”主管的法规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通过公布后,须修订或增加的子法共有三项,分别是“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及将新增“陆资来台许可办法”。
黄庆堂表示,前两项办法将在两周内送当局“行政院”通过后公布实施;至于“陆资来台许可办法”,目前还在粗拟阶段,要等各相关部门开会讨论后,才会继续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