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天安门制造事端的两案犯一审宣判
2003年11月28日 18:43
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的叶国强有期徒刑二年。叶国强系北京市宣武区43岁无业人员,因拆迁安置所提无理要求未被采纳,于十月一日,从天安门金水桥西北角处跳入金水河,造成众多民众围观,致使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作者:高志海
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的张理积有期徒刑六年。福建省无业人员张理积为发泄对政府不满,于十月八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并以爆炸自焚的方式制造事端。作者: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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