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中国国务院日前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从社会学角度看,保险体现了人们的互助精神。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因没买保险而“一病致贫”的,买了保险但没出事就认为是“白买”的种种现象,恰恰是缺乏风险和保险意识的表现。
发达的保险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全民保险意识整体还比较缺乏。从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的比重看,国际平均水平为36%,而我国仅为3.4%。
1980年,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率先恢复国际保险专业,标志着我国保险教育正式拉开帷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设置保险学本科及以上专业的高校只有近50家,每年保险专业毕业生仅在2000人左右,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保险专业几乎空白,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的现状。
《意见》特别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将保险业纳入地方或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认真落实各项法规政策,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