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捐监管面临挑战 广东省政协吁完善相关政策
2008年11月07日 08:52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捐资190多万元在粤北山区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然而9年过去了,我对学校的情况一无所知,当地侨务部门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没有写过一封信……”近日,广东省政协外侨委组织委员赴佛山、韶关两市对侨捐项目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旅港华侨吴镇明在座谈会上的一番话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深思。委员们提出,政府在强化侨捐项目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侨捐政策,像;の奈镆谎;ず们染柘钅,切实维护华侨华人捐赠者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广东省华侨华人捐款赠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近400亿元,捐建公益项目逾24000个,占全国侨捐总数的70%。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的需要,侨捐项目的监管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引进和建设侨捐项目热情有加,但对建成后如何更好地使用管理、如何与捐赠人更好地沟通却不加重视,甚至出现侨胞捐建的大厦被抵押转卖、捐建的教室被卖给私人办学、捐款被挪作他用的情况,导致侨捐财产的流失,在海内外捐赠人中产生了消极影响。虽然省政府在2005年颁发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但只作了框架和原则规定,没有在制度层面上对侨捐项目的维修、改变用途报批、与捐赠人沟通联系等方面作出细化的管理规定,造成受赠单位及侨务部门的职责不明、监管缺位。
委员们提出,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捐赠登记制度、侨捐项目档案移交制度,加强对侨捐基金监管、侨捐项目变更、受赠单位调整涉及的侨捐归属及利益分配、与捐赠人联系等问题的研究分析,制定出相关管理和服务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政协将侨捐法规列入每年的检查、视察范围,各级侨务部门每年定期公布当地侨捐项目的有关情况,增加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李玉婷 佘秋良 郑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