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网报道,日本陪审员制度从5月21日起实施,由随机选取的公民担任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和法官一起决定判决内容。一桥大学法学研究课华人教授王云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没有取得日本国籍的在日华人,并没有担当陪审员的义务和机会。但对于已经归化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将有可能在抽签中被抽中。王教授表示,担当陪审员是日本国民应尽的义务,对于已经归化的华人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了解日本法律的机会,希望华人们能够尽可能地积极参与。
王教授介绍,陪审员制度实施后,被告和原告都需要注意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力争给陪审员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日本的法庭也将会由一个争论式的法庭变为控辩双方都争取营造好的气氛,给陪审员留下好印象的法庭。但也有可能出现,同样一个案件,因为当庭的陪审员不同而出现不同判决结果的情况。
日本媒体调查显示,日本国民对于陪审员制度的参与热情不高。王教授介绍,其实普通国民被抽签选中的几率是很低的,但是一旦被选中,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拒绝的。王教授同时建议被选中的华人珍惜当陪审员的机会,因为这是一次很好的了解日本法律的机会,有助于华人更好地适应日本的生活。
对于是否会出现相关人员因为担心语言沟通问题从而取消归化华人担当陪审员资格的情况?王教授表示,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因为陪审员定下后,还要征求控辩双方的意见,如果有一方对此提出异议的话,该案华人陪审员被其他候选者取代的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日本的审判员制度规定,由从选民中随机选出的6名审判员和3名法官进行审理,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定,若有罪则量刑定刑。该制度将在日本全国共60个地方法院(包括支部)实施,对象为杀人、抢劫致人受伤、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等重大案件,预计每年审理约3千起案件。每个地方法院都将以抽签方式从选举人名单中抽出审判员候选人并做成名单,名单中的候选人每年11~12月将接到通知。若有相关案件被起诉,将从名单中以抽签方式选出50~100人赴地方法院待命。预计全国平均约4千人中将产生一名审判员。审判员每天最多可获得1万日元的报酬,并承担保密等义务。(孙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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