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关于公务接待的新规定,还是有积极作用的,事虽不大,但起码反映出当地政府部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意识,也是对赴昆客人很好的提醒,这有什么不好呢?
12月22日《都市时报》报道,日前,昆明市印发了《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东道主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人数,住宿费原则上应由客人承担等。
这个规定在网上被披露后,我就看到大量质疑、指责的言论。一些网友认为,“公务接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是个常识性问题,根本用不着正式出台文件来作出规定,住宿费让客人承担,尤其让上级领导承担,更是不可能的,这个规定,纯粹是作秀。
作为一名公务员,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可以说是“耳濡目染”,还是略知一二的。我倒觉得,昆明的这个规定,即便有些是“废话”,也有出台的必要。
“法无禁止即许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没有明文规定,在某些地方的确存在着“一个客人三个陪”的现象。陪客是个礼仪,尤其是贵客到访,不陪餐,好像是对客人的不尊重。即便客人不这么想,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再拿接待方的领导来说,一个人去陪是陪,两个人去陪也是陪,只要陪的人不是太多,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花的是公款。再说,陪的人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领导力”,也越能衬托出自己对客人的尊重。
至于为客人住宿费埋单等事,实际上也早已形成了一种“潜规则”,在某些政府部门看来是“礼尚往来”的需要。下级接待上级,自不必说,就是异地平级之间接待,今天人家到你门上,你不尽地主之谊,日后到人家门上,岂不要受冷落?所以,在公务接待时,才出现了不惜大把花钱买人情,也为自己日后行个方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规定,约束公务接待行为,不能说百分之百见效,但起码能把节约型接待向前推进一小步,这本身就是一种可贵的进步。
对一项革新措施的出台,不要总习惯于戴变色眼镜去看它。昆明的这个公务接待规定,还是有积极作用的,事虽不大,但起码反映出当地政府部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意识,也是对赴昆客人很好的提醒,这有什么不好呢?
因此,希望网民不要一味“拍砖”,而是要提出更多更好更合理的建议,去充实完善它,让这一规定经得起实践检验,这也算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了一分力量。 (杨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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