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货币补贴按本人月工资总额18%的比例随工资一并发放”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政协委员表示,如果处理不好公务员住房问题,少数掌权的公务员很有可能铤而走险,以权谋私,从而滋生腐败问题。 (11月3日《信息时报》)
还好,提高公务员房补以防腐败仍只是个意见;还好,这个意见只是上报而尚未被批准,否则很容易引起一场舆论暴动,因为这完完全全真真切切是个悖论,倘若真的实施无疑会人为继续拉大公务员与普通大众福利待遇的差异,最终损害的只会是政府的公信力。
之所以说这是个混蛋逻辑,皆在于提出这个意见的人目光的浅陋已经到了可笑的地步。寄希望于提高货币房补来完成防腐大任,实在有点蚍蜉撼树的黑色幽默。何况,如果按照公务员买不起房就可能腐败的逻辑推理下去,公务员买不起车也可能腐败,倘若补起来岂非没完没了?依此逻辑再类推到社会上去,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的话,是否有可能去偷盗去抢劫去杀人去贩毒?如此不抓紧解决,是否会造成社会上更大的危害和混乱?
人性大体分善恶两种,性善者有“君子固穷”的骨气与傲气,买不起房子该不腐败的仍不会腐败;性恶者有“欲壑难填”的贪心与杂念,能买得起房子该腐败的仍会腐败,过往被揪出来的哪一个贪官是在贪贿完一套两套房子得到住房满足之后就收手做清官的?人性与福利待遇是两个概念也是两个范畴内的事,而如今硬要往一起扯,非要在那些贪渎之人眼中很是微薄的“月工资总额18%的比例”上加载对公务员的道德救赎,实在是一种错乱的思维,是过于迷信行政的能力和威力,以至妄图靠金钱遏制本就滋生于金钱之上的腐败,实质是一种“金钱万能”的幻觉。
反腐的根本目的是靠监督机制来监管权力的运作和透明,在法制之下进行法治,这是司法体系国家的立国根本,如果靠给些甜头将那些可能腐败的人哄养着,只能是养虎为患,而后患无穷。说白了,提高公务员房补以防少数人的可能腐败,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异化成了公务员的新福利待遇,而这种异化无疑会加深官民之间的矛盾,于社会和谐无益!(张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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