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次会议将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五部法律案。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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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次会议将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五部法律案。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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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张朔)为期五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二十五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十六项议程涉及反腐败、维护经济秩序、保证食品安全等政治、经济、民生各个领域。
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草案等法律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循环经济法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为使本法的名称与内容相衔接,法律委员会建议将法律名称改为循环经济促进法。
食品安全法草案此前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之后向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有关部门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本次会议将继续进行审议。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是备受关注的一项内容。这次修改主要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等内容。
其中,该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的最高刑期从五年提高到十年;增加条款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绑架罪的刑罚设置上增加了档次,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调整,对属于初犯,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且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近几年,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修订草案主要在进一步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于不动产。
专利法修正草案则主要涉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与相关国际条约对接等方面内容。草案提高了中国专利授权标准,规定不再采用相对新颖性标准,而是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删除了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
除上述法律案,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日本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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